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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寄語】: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聽說過德語造句意向這個概念,下面小編就為大家簡單介紹下:
現在我們從造句的意向這一個角度來考察德語句子結構,句子所表現的意向也和語法與語調一樣,同屬句子結構的重要因素,影響著句子的位置,使句子成份發生位置的變化。
我們說過,德語句子的表現手法容許大限度的自由。為什么會有這樣的自由呢,前章我們提出強調句法和后續結構,為什么會出現這樣的句法呢,德語的主語或其他句子成份,有時被安排在句前,有時又退居句后,或被插入句中央。為什么會這樣多樣化呢?我們認為,上面提出的問題都和造句的意向大有關系。
生動的句子都是從具體的情況中產生出來的。譬如一群孩子在等候他們的母親回來。當他們遠遠望見母親的影子時,他們會發出不同的詞句來表達這一事實:
Kommt die Mutter schon.母親來羅!
Die Mutter kommt.母親來了。
Endlich kommt sie! 她到底回來了。
這些都是很簡單的句子。把這些句子用符號來表示:主語=1;謂語=2;狀語=3;等級成份=4。原來的句子就成為:2+1+4;1+2;3+2+1.
顯然各句里的句子成份的安排是不同的。其所以如此,由于各人的情緒與意向有所區別,這強烈地影響著句子的結構。
德拉赫在他的“德語句法論”中將一句劃為三段,即前段、中央、后段;這對于發現句子結構和造句意向的交互作用,是有重大意義的。德拉赫認為:一句的前段具有高的“傳意價值”,所以強調情緒與意志狀態的詞往往要放在一句的前面。這里他舉出強調句作為例證:
Be' straft muβ er werden.一定要處分他。
在正常狀態,這一句應說成為
Er muβ bestraft werden.
然而由于說話人的情緒與意向集中在謂語bestrafen上,所以特別將這謂語中的核心搬到句前顯著和令人感受銳敏的部位上來。這說明了說話人的意向和注重點可以引起句子結構的重大變化。
德拉赫的這一個論點,獲得了許多研究德語的的同感與承認。胡萊德列爾除了肯定重要詞放在句前段的作用以外,還提出了補充的意見,他以為一句的后段也和前段一樣,是放置重要詞適當的地方。于是他舉出相反的例句:
Nach Berlinfahre΄ ich。我去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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